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变动触及1%刻度的提示性公告

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 信息披露义务人为福建省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其为公司控股股东福建省轻纺(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一致行动人 [1] - 能源集团于2025年10月28日至2025年12月5日期间 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22,409,582股 占公司总股本2,240,826,747股的1.00% [1] 权益变动前后持股详情 - 减持前 能源集团持有公司股份200,409,582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8.94% [2] - 减持后 能源集团持有公司股份178,000,000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7.94% [2] - 减持前 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共四家公司)合计持有公司股份627,351,806股 持股比例合计为28.00%(四舍五入后) 实际比例为27.9964% [2] - 减持后 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604,942,224股 持股比例合计为27.00%(四舍五入后) 实际比例为26.9964% [2][3] - 本次权益变动触及《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9号》规定的1%的整数倍标准 [2] 权益变动影响说明 - 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收购报告书摘要、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等情形 [3] -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3] -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