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 - 三七互娱及相关责任人于2025年12月5日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5]146号)[2] - 公司及实际控制人李卫伟、副董事长曾开天最初于2023年6月27日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证监会立案[1] 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事实 - 2014年至2020年年报股东持股虚假记载:2014年4月,顺荣股份重大资产重组配套融资发行的47,713,715股中,吴卫东认购的3,559,045股、吴卫红认购的8,159,045股、吴斌认购的4,880,716股、叶志华认购的6,119,284股实际为李卫伟、曾开天二人代持,导致2014年至2020年年报披露的股东持股情况存在虚假记载[9][10] - 2018年年报关联交易重大遗漏:2018年2月7日,公司收购胡宇航持有的江苏极光网络技术有限公司20%股权,胡宇航为关联自然人,该交易属于关联交易,但2018年年度报告未予披露[12] - 2020年关联交易披露违规:2020年12月7日,公司公告拟间接收购广州三七网络科技有限公司20%股权,并称不构成关联交易,但交易对方徐志高为关联自然人,该交易实为关联交易,导致临时公告虚假记载,2020年年度报告存在重大遗漏[12] - 2018年至2021年年报关联交易重大遗漏:公司未在2018年至2021年年报中披露与关联方海南力源等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分别为1.15亿元、1.08亿元、7.60亿元、1.93亿元[14] 相关责任人认定与处罚 - 公司处罚:对三七互娱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900万元罚款[15] - 主要责任人处罚: - 对实际控制人兼董事长李卫伟给予警告,并处以1400万元罚款(其中作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罚款500万元,作为实际控制人罚款900万元)[15] - 对副董事长曾开天给予警告,并处以350万元罚款[15] - 对时任董事、副总经理杨军给予警告,并处以350万元罚款[15] - 对时任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叶威给予警告,并处以150万元罚款[15] - 对时任副董事长胡宇航给予警告,并处以80万元罚款[15] - 对时任副董事长吴卫红给予警告,并处以25万元罚款[16] - 责任认定:李卫伟、曾开天为股东代持事项的决策者及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吴卫红知悉并参与代持事项;杨军知悉并参与执行;李卫伟、杨军、叶威对2018年关联交易遗漏负责;李卫伟、曾开天、杨军、叶威、胡宇航对2020年关联交易披露违规负责;李卫伟、曾开天、叶威、杨军对2018-2021年与海南力源等公司的关联交易遗漏负责[11][12][13][15] 公司影响说明 - 公司认为上述处罚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所述的重大违法类强制退市情形,也无需实施其他风险警示[17] - 公司公告称,截至公告披露日,生产经营一切正常,上述事项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17] 相关人员收到警示函 - 2025年12月5日,公司相关人员张云、陈夏璘、尹斌、朱宁等13人收到安徽证监局下发的警示函[19] - 警示函涉及事项与《行政处罚决定书》中2018年及2020年的部分信息披露违法行为相关,认定相关董事、独立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未充分履行勤勉尽责义务[20][21][22] - 公司说明该行政监管措施不会对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产生重大不利影响[23]
三七互娱网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相关责任人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