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金融监管总局:保险公司持仓时间超两年的科创板上市普通股的风险因子从0.4下调至0.36
智通财经网·2025-12-05 07:25
政策核心内容 -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通知,调整保险公司多项业务的风险因子,旨在引导和鼓励保险公司进行长期投资并支持特定领域 [1] 股票投资风险因子调整 - 对持仓时间超过三年的沪深300指数成分股、中证红利低波动100指数成分股,其风险因子从0.3下调至0.27,持仓时间根据过去六年加权平均持仓时间确定 [1] - 对持仓时间超过两年的科创板上市普通股,其风险因子从0.4下调至0.36,持仓时间根据过去四年加权平均持仓时间确定 [1] 保险业务风险因子调整 - 保险公司出口信用保险业务和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海外投资保险业务的保费风险因子从0.467下调至0.42 [2] - 上述业务的准备金风险因子从0.605下调至0.545 [2] 对保险公司的管理要求 - 要求保险公司完善内部控制,准确计量投资股票持仓时间,持续提高长期资金投资管理能力 [2] - 要求保险公司加强偿付能力管理,准确计量各类风险资本要求,确保偿付能力数据真实、准确、完整 [2] - 规定其他文件关于上述业务风险因子的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