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运营模式 - 平台以“麦多多”为名,通过购物软件销售黄金,其售价显著低于市场大盘价格,每克差价在20元至30元人民币之间 [1][2] - 平台采用限量限时抢购模式,每日仅开放两个时间段供用户下单,例如上午10点投放“金豆”,晚上8点投放“金条” [4] - 平台设置了独特的付款与发货规则,买家付款后需等待7个工作日才能收到货物,这与常规电商平台的即时或次日发货模式有明显区别 [6][36] 欺诈手法与资金运作 - 欺诈初期通过真实发货建立信誉,平台在2024年7月底至案发期间,实际发出的黄金货值约4000多万元人民币 [36] - 欺诈团伙利用7天发货周期进行资金周转,仅需少量启动资金即可维持前期真实发货的假象,例如用第一拨买家7天的货款来覆盖第一批黄金的采购成本 [38][40] - 在积累口碑后,于2024年10月底突然放开抢购限制,大量上架大克重金条(如50克、100克、200克),并在一周左右时间内集中收取超过3300万元人民币货款后停止发货,完成“收割” [9][11][42][44] 受害者行为与欺诈影响 - 受害者如上海张女士,因前期成功收到真黄金且存在显著价差利润,从2024年9月底开始持续投资,并在一个月后加大投资力度,最终在一周内付款超过17万元人民币抢购700克黄金后遭遇诈骗 [8][11] - 该欺诈事件涉及全国多地超过200名买家,总涉案货款金额超过3000万元人民币 [12] - 欺诈信息主要通过社交平台及微信群传播,欺诈者会发布成功购买经验、抢购教程及实物黄金图片以获取潜在受害者信任 [24][28] 公司架构与涉案人员 - 平台运营公司法定代表人陈某实为被幕后主使“猫咪”包装的“工具人”,其本人无固定工作及存款,按照指示完成公司注册、银行开户、租赁场地等流程 [14][16][18] - 幕后主使“猫咪”全程通过微信指挥,未使用真实身份,并指示陈某、刘某在平台停止发货后离开上海并丢弃联系手机,目前尚未归案 [18][20] - 尽管陈某为名义上的法定代表人,但其每日到公司,对平台低价销售黄金及发货等异常经营情况知情 [21][23] - 2025年11月,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检察院以诈骗罪对陈某、刘某提起公诉,认定二人系共同犯罪中的从犯 [46][48]
法治在线丨黄金每克便宜30元还保真?当心落入诈骗陷阱!
央视新闻·2025-12-04 12: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