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城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因可转债转股持股比例被动稀释后触及 1%整数倍的提示性公告
国城转债触发赎回及控股股东权益变动 - 公司因股价触发有条件赎回条款,决定提前赎回全部“国城转债” [8][11][19] - 赎回触发条件为:自2025年10月30日至11月19日,公司股票已有15个交易日收盘价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 [16][19] - 截至2025年12月2日,可转债累计转股53,049,822股,导致公司总股本增加至1,170,685,269股 [4] - 因总股本增加,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比例由67.98%被动稀释至66.99%,触及1%整数倍变动 [2][4] 可转债发行与赎回核心条款 - 公司于2020年7月15日公开发行850万张可转债,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8.5亿元 [3][12] - 可转债初始转股价为21.07元/股,经历多次调整后,当前转股价格为12.58元/股 [14][15] - 赎回价格为100.82元/张,其中包含当期应计利息约0.82元/张 [9][20] - 赎回资金将于2025年12月19日到达持有人资金账户 [11][26] 赎回程序关键时间安排 - 可转债停止交易日:2025年12月9日 [11][24] - 赎回登记日与最后转股日:2025年12月11日 [10][11][25] - 停止转股日与赎回日:2025年12月12日 [11][26] - 赎回完成后,“国城转债”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摘牌 [10][26] 本次权益变动性质说明 - 控股股东持股比例变动系因可转债转股导致总股本增加所致的被动稀释,不涉及股东股份增减持 [2][5] -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影响公司控制权稳定及持续经营 [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