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江水利委员会牵头建立珠江流域跨省河流突发水污染事件水利应对协作机制
水利部网站·2025-12-04 08:09
政策与机制建立 - 珠江水利委员会联合云南、贵州、广西、广东、湖南、江西、福建、海南等8省(自治区)水行政主管部门,共同建立了《珠江流域跨省河流突发水污染事件水利应对协作机制》[1] - 该机制旨在聚焦信息通报、应急监测、协同处置、经验交流等关键措施,以形成反应迅速、联动有序、处置高效的跨省水污染事件应对体系[1] - 机制的建立是珠江流域强化治理管理、主动履职担当的重要体现,也是深化流域水资源保护合作的创新实践[2] 背景与目标 - 近年来,珠江委会同流域各省(自治区)水行政主管部门已成功应对多起突发水质异常事件,保障了流域供水安全和生态安全[1] - 建立该机制是为了进一步提升珠江流域突发水污染事件应对能力,全面提升流域水污染联防联控能力[1] - 下一步目标是持续深化流域水利协作,及时防范化解水生态环境风险,全力保障珠江供水安全与生态安全[2] 组织与实施 - 水利协作机制明确了珠江委与流域8省(自治区)水行政主管部门建立协作联系制度[1] - 各省(自治区)水文机构将作为技术支撑单位参与联络[1] - 珠江委将进一步发挥流域机构统一管理的作用,推动协作机制不断深化[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