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金宏转债”可选择回售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核心事件 - 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关于“金宏转债”可选择回售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1] - 因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规模并结项,根据《募集说明书》约定,“金宏转债”附加回售条款生效 [2] 回售条款与价格 - 回售条款为附加回售条款,当募集资金用途发生重大变化时,债券持有人享有一次回售权利 [2] - 回售价格为每张人民币100.38元,其中包含当期应计利息 [2][5][9] - 当期利息计算基于票面利率1.00%和计息天数139天(2025年7月17日至2025年12月2日),利息金额约为每张0.38元 [5] 回售安排与程序 - 回售申报期为2025年12月3日至2025年12月9日 [3][8] - 回售资金发放日为2025年12月12日 [3][10] - 债券持有人需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回售申报,方向为卖出,代码为“118038” [6] - 本次回售不具有强制性,持有人有权选择是否回售部分或全部未转股的可转债 [3][5] 回售期间交易与转股 - 回售期内,“金宏转债”将继续交易,但停止转股 [3][12] - 同一交易日内,若持有人同时发出卖出和回售指令,系统将优先处理卖出指令 [12] - 若回售后可转债流通面值总额少于人民币3,000万元,可转债在回售期结束后将继续交易,公司公告三个交易日后停止交易 [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