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城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前赎回“国城转债”的第十次提示性公告

国城转债提前赎回核心安排 - 公司决定行使提前赎回权,将按100.82元/张的价格赎回全部未转股的“国城转债” [1][10] - 赎回条件已于2025年11月19日满足,因公司股票在2025年10月30日至11月19日期间有15个交易日收盘价不低于当期转股价12.58元/股的130%(即16.354元/股) [10] - 赎回登记日为2025年12月11日,截至该日收市后未转股的债券将被强制赎回 [1][16] - 可转债将于2025年12月9日起停止交易,2025年12月12日起停止转股并于同日赎回 [1][14][16] - 赎回资金预计于2025年12月19日到达持有人资金账户,赎回完成后债券将在深交所摘牌 [1][16] 可转债发行与转股条款 - 公司于2020年7月15日公开发行850万张可转债,发行总额为8.5亿元(85,000.00万元) [3][22] - 债券于2020年8月10日在深交所上市,转股期为2021年1月21日至2026年7月14日 [3][22] - 初始转股价为21.07元/股,经历利润分配及股份注销等调整后,最新转股价为12.58元/股 [4][5] - 转股价格曾于2024年7月9日从21.20元/股向下修正至12.60元/股,主要因董事会提议并获股东大会通过 [5] 赎回价格计算依据 - 赎回价格100.82元/张由债券面值100元加上当期应计利息0.82元构成 [1][11] - 当期应计利息根据公式IA=B2×i×t/365计算,其中当期年利率i=2.00%,计息天数t=150天(2025年7月15日至2025年12月12日) [11] 转股情况与股东权益变动 - 截至2025年12月2日,“国城转债”累计转股53,049,822股,公司总股本增加至1,170,685,269股 [23] - 可转债转股导致控股股东国城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建新集团合计持股比例由67.98%被动稀释至66.99%,触及1%的整数倍变动 [21][23] - 本次权益变动仅为持股比例被动稀释,不涉及股东股份数量变化,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 [21][24] 转股操作相关说明 - 持有人须通过托管券商办理转股申报,转股最小单位为1张(面值100元),转换成股份须为1股的整数倍 [17] - 转股后新增股份于次一交易日上市流通,不足转换为1股的债券余额,公司将以现金兑付 [17] - 持有债券若被质押或冻结,建议在停止转股日前解除,以免无法转股而被强制赎回 [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