逾4400万户经营主体已获信用修复
每日经济新闻·2025-12-03 14:22

文章核心观点 - 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市场监督管理信用修复管理办法》部门规章,旨在通过统一规则、扩大范围、提升效率等措施,为经营主体提供更规范、便捷的信用修复服务,以激发市场活力并助力高质量发展 [1][2] 信用修复制度的新举措与范围扩大 - 新《办法》以部门规章形式发布,统一了信用修复规则并增加了便民利企创新举措 [2] - 将抽查检查结果负面信息(如双随机检查、食品安全抽检等)纳入信用修复范围 [2] - 将破产重整企业纳入信用修复范围,允许其凭法院裁定书申请临时信用修复,暂时屏蔽失信信息以支持重整 [2] 信用修复管理的精细化与效率提升 - 将违法失信信息按“轻微、一般、严重”分类,并设置不同公示期:轻微的可不公示或满3个月停止,一般的最短3个月最长1年,严重的最短1年最长3年 [3] - 将一般行政处罚信息的最短公示期由6个月缩短为3个月 [3] - 将行政处罚和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信用修复办理时限由15个工作日缩短为7个工作日 [3] - 要求市场监管部门与相关部门建立信用修复协同联动机制,实现数据共享与结果互认 [3] 信用修复平台建设与信息化进展 - 市场监管总局已于今年3月建设上线了市场监管信用修复全国统一平台,提供统一入口、信息查询、一键申请及文书下载等功能 [4] - 为保障新《办法》实施,将进行信息化升级改造,以支持新增的抽查检查负面信息修复、关联修复、临时修复等业务需求 [6] - 推动将信用修复信息化建设纳入市场监管提质工程及“十五五”国家政务信息化工程,持续提升智能化水平,其中统一平台(二期)建设已纳入提质工程 [6] - 计划根据反馈持续优化平台功能,探索政策推送、修复提醒、智能助手及移动办理等能力,以提升申办效率和便捷水平 [7] 信用修复工作的现有成效与实施时间 - 截至今年10月底,全国市场监管部门已累计修复4416万户经营主体 [1] - 新《办法》将于2025年12月25日正式实施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