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核心观点 - 部分地方城投公司通过向个人投资者跨区域销售高收益定向融资产品进行不规范融资,这种行为看似分散风险,实则将地方隐性债务风险向更广泛的个体投资者转嫁,并已出现逾期兑付情况,可能诱发风险新变种 [1] 城投定融产品向个人投资者销售的特征与风险 - 销售对象从机构转向个人投资者,投资金额从几十万元到数百万元不等,部分投资者押上毕生积蓄甚至借款投资 [2] - 产品通过外省承销公司在长三角等多地跨区域销售,因收益率畸高而大量销售,但2024年部分产品开始出现利息逾期兑付 [2] - 产品宣传“高回报、回款早”,认购协议显示多家城投公司产品的收益率均高于8%,广告页显示最低额度最短期限年化收益率为9.6%,最高达11.7% [2] - 产品特征呈现“高收益率”与“短认购周期”相悖,与城投资金用于长周期、低收益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逻辑不符 [3] - 销售时暗示地方政府“背书”和地方国有平台公司相互担保,例如一家注册资本2.8亿元的公司由一家注册资本7亿元的国有旅游集团担保,以打消投资者疑虑 [3] - 销售渠道非正规,部分城投公司委托第三方“小中介”承销,这些中介为获取返点可能刻意隐瞒风险、违规夸大收益 [3] 不规范融资发生的原因与背景 - 在防范化解地方隐性债务的政策下,部分业务基础薄弱、资源有限的城投公司希望通过不规范操作填补资金缺口 [4] - 跨区域监管存在盲区,地方金融监管干部透露,对于异地交易需风险达到一定等级才能引用地方金融条例叫停 [4] - 发行方风险披露及偿债能力不足,例如北方某市一家2024年7月成立的城投公司,同年9月发售产品,约一季度后利息兑付即出现异常 [5] - 认购方风险认知不足,协议要求“合格投资人”条件(如家庭金融资产不低于500万元或近3年年均收入不低于40万元),但多位认购人坦承不符合条件且未仔细阅读风险提示,仅因高利润和国企背景而投资 [5] 产品发行与兑付现状 - 部分产品已出现逾期兑付,焦虑情绪在投资者中蔓延 [2] - 部分地方政府虽已督促涉事城投与投资者谈判并形成处置方案,但兑付时间和额度仍时有波动 [6] - 由于部分交易隐蔽进行,所涉人员、资金规模尚未全部摸清 [6] 专家建议与改革方向 - 需对发行方实施债务穿透式监管,全方位摸清所涉人员、资金规模,排查各类风险 [6] - 呼吁加快财税体制、政绩考核等一揽子改革,成立合规偿债基金,从源头提高债务偿还能力 [6] - 建议地方城投公司转型,从“基础设施投融资”角色转变为支持地方新旧动能转换的“城市产业投资运营”国有企业 [6] - 需从源头把关城投定融产品,全面规范中介行为,严厉打击虚假利诱式推销 [7] - 应加强金融知识普及,提高公众对城投定融产品的风险识别能力,引导理性投资 [7]
半月谈:部分城投公司不规范融资,谁在承担最后风险?
搜狐财经·2025-12-03 0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