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市属国有企业外部董事章舜年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核心事件 - 杭州市市属国有企业外部董事章舜年因严重违纪违法被立案审查调查并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 [1][2] 违纪违法事实 - 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消费卡 [1] - 在干部录用工作中利用职权违反规定为他人谋取利益,并隐瞒不报个人有关事项 [1] - 纵容、默许身边工作人员利用其职权谋取私利,并违规拥有非上市公司股份 [1] - 利用职务便利及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在承接工程业务、推进项目建设、工程款结算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1] 事件性质与处理结果 - 行为严重违反党的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 [2] - 在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 [2] - 给予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并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