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交通运输行政违法行为,贵州公路集团领10万元罚单
齐鲁晚报·2025-12-02 03:00

公司行政处罚事件 - 贵州省公路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于2025年11月28日收到行政处罚,违法行为类型为“交通建设工程施工单位未按照规范落实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处罚类别为“警告;罚款”,处罚机关为衢州市交通运输局 [1] - 具体违法事实发生于2025年8月28日,在钱塘江三级航道整治工程衢州段项目高安大桥施工现场,公司被检查发现存在交通运输行政违法行为 [3] - 衢州市交通运输局依据《浙江省交通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第(四)项的规定,对公司作出警告并罚款人民币10万元的行政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为衢交工罚﹝2025﹞0015 [3] 公司基本情况 - 公司是贵州交通系统大型国有骨干企业,总资产近450亿元,年生产能力达300亿元 [5] - 公司主要从事公路、桥梁、隧道建设等,累计建成各种等级公路13400多公里、桥梁和隧道2400余座 [5] - 公司成立于1990年,注册资本为21030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为马白虎,由贵州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全资持股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