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欺骗手段取得这项许可,中铁十八局隧道工程公司被罚
齐鲁晚报·2025-12-02 00:08

公司处罚事件 - 公司因在申请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时,通过虚构申报人员劳动合同和技术负责人任职文件的欺骗手段取得许可而受到行政处罚 [1][2] - 处罚类别为警告和罚款,罚款金额为贰万元(20,000元人民币)[1][2][3] - 处罚决定书文号为华中监能罚决字〔2025〕48号,处罚机关为华中能源监管局,处罚日期为2025年11月25日 [1][2][3] - 处罚依据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七条、《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以及《国家能源局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第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 [2][3] - 失信行为事项被归类为“承装(修、试)电力设施单位采取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许可的”,对应的处罚标准为撤销许可、警告并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2] - 处罚执行情况为正常执行 [2][3]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全称为中铁十八局集团隧道工程有限公司,成立于2011年,法定代表人为张春瑜 [3] - 公司注册资本为30,000万元人民币,由中铁十八局集团有限公司全资持股 [3] - 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5000005771862416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