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太阳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股东会与董事会决议 - 2025年5月16日召开的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议案 授权董事会在符合条件时制定2025年中期分红方案 中期分红金额不超过当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100% [2] - 2025年10月27日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25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 [2] 2025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详情 - 分配方案以公司总股本2,794,535,119股为基数 向可参与分配的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元(含税) 现金红利分配总额为279,453,511.90元 [2] - 本次分配不送红股 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分配后未分配利润余额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2] - 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 公司股本总数未发生变化 本次实施方案与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方案一致 且实施时间距离董事会通过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3][4][5] 分红实施安排 - 分红年度为2025年前三季度 发放范围为股权登记日(2025年12月9日)下午深交所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6] - 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12月9日 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12月10日 [8] - 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5年12月10日通过托管机构划入资金账户 部分A股股东由公司自行派发 [9] 含税及扣税情况 - 以剔除已回购股份后的总股本2,794,535,119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 [7] - 扣税后 通过深股通持有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90元 [7] - 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持股1个月(含)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20元 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每10股补缴税款0.10元 持股超过1年不需补缴税款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