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年起恢复对避孕药品和用具征收增值税,原因何在
第一财经·2025-12-01 11:07
政策变动核心 - 避孕药品和用具的税收政策发生根本性转变,自2026年1月1日《增值税法》施行起,将不再免征增值税 [1] - 该变动源于中国人口政策的重大调整,从过去的计划生育控制人口过快增长,转变为当前鼓励生育 [1][2] - 政策调整旨在使避孕药品和用具的税收待遇与其他普通药品和用具保持一致,并规范税收优惠政策 [1][2] 税收政策细节 - 现行政策下,避孕药品和用具适用13%的增值税税率,但属于免征项目 [1] - 2026年新法实施后,将按13%的税率征收增值税,增值税作为流转税,其税负理论上将由最终消费者承担 [1] - 此项免税政策自1993年《增值税暂行条例》首次公布时即已设立,历经多次修订均予以保留,此次取消是历史性变化 [1] 政策调整背景与影响 - 政策调整与鼓励生育的配套措施同步进行,例如2025年推出的新生儿三年总计10800元财政补贴及免除幼儿园大班保教费等 [2] - 取消过时、不合理的税收优惠政策是近年中央深化财税改革的要求之一,此举可增加相应财力,并投向鼓励生育、降低生育成本的政策领域 [2] - 增值税为中国第一大税种,今年前10个月国内增值税收入达58858亿元,同比增长4%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