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50万元牛奶羊奶驼奶全是“狠活”没有奶,平台失察纵容也难辞其咎
每日经济新闻·2025-12-01 10:27

事件概述 - 央视调查揭露河南中牟县存在假奶粉生产窝点 使用植脂末、麦芽糊精、固体饮料和工业香精勾兑 冒充“进口牛奶粉”和“高端驼奶粉” [1] - 假奶粉经检测脂肪和蛋白质含量几乎为零 奶香由香精伪造 “牛奶”“羊奶”“驼奶”均为虚假噱头 [1] - 该案件涉案金额超过650万元人民币 6000余箱假奶粉通过电商平台和视频号渠道销往全国 [1] - 造假利润率超过10倍 成本仅2至4元人民币的假奶粉 在电商平台售价高达30至88元人民币 [1] - 三名主犯已被抓获并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 并处罚金 [4] 行业监管与安全背景 - 2008年三聚氰胺事件后 中国奶粉安全防线已显著加强 假奶粉案近乎绝迹 此次事件引发高度关注 [1]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 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需对平台内食品经营者进行实名登记和许可证审查 若未履行义务导致消费者受损 应承担连带责任 [3] -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明确平台负有监管义务 对“应知或明知”的售假行为不能免责 [3] - 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明确 平台不能以“非自营”为由推卸责任 其连带责任必须落到实处 [4] 平台在假货流通中的作用与责任 - 平台算法通过用户画像进行精准推送 将“进口奶源”“营养丰富”等营销信息触达关注健康的中老年群体、婴幼儿家长或价格敏感群体 [2] - 网络销售模式实现了低成本的规模扩张 无需实体店铺 仅凭一个账号即可链接全国市场 使小作坊假货得以覆盖全国 [2] - 平台通过主播话术(如“海外直供”“免税特卖”)、展示销量与评价(可能虚假)构建虚假信任 使消费者放松警惕 [2] - 涉事电商和相关视频平台严重失责 未核实“进口奶粉”的报关单据、质检证明等资质文件 放任虚假宣传 [3] - 平台未对明显违背市场规律的低价商品进行排查 这些核查通过常识和技术手段即可实现 平台的失察被指为对责任的漠视而非疏忽 [3] - 平台对假货在流通环节的失察与纵容难辞其咎 其监管漏洞使假货潜在风险呈指数级飙升 [3] 治理方向与行业影响 - 要彻底铲除食品安全隐患 仅严惩生产端(“首恶”)远远不够 必须同时追究流通端平台的责任 [4] - 监管部门应加大对平台的追责力度 对失察平台给予应有处罚 [4] - 需用法律刚性倒逼平台履行义务 才能真正堵住假货流通通道 守住食品安全底线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