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金美信消费金融被罚款120万元 涉第三方合作机构管理不到位等
经济观察网·2025-12-01 09:21

公司违规处罚 - 厦门金美信消费金融因多项违规被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厦门监管局处以120万元人民币罚款 [1] - 违规事项包括第三方合作机构管理不到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不到位、个人消费贷款业务调查审查不审慎 [1] - 公司相关责任人员庄雅兰、周忠德被监管机构警告 [1] 监管动态 -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厦门监管局于12月1日披露了此次行政处罚信息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