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度个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确认 - 2026年度个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确认于12月1日开始,纳税人需在每年12月对次年享受的扣除内容进行确认 [1] - 个税专项附加扣除项目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赡养老人和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共七项 [1] 子女教育扣除填报要点 - 填报同一子女的合计扣除比例不得超过100%,父母可选择一方按100%扣除或双方分别按50%扣除,且纳税年度内不可变更 [2] - 子女全日制学历教育结束后必须及时录入终止时间,不得继续享受扣除 [2] - 子女在境外接受教育需及时上传境外学校录取通知书、留学签证等佐证资料 [2] 继续教育扣除填报要点 - 参加自学考试需在取得单科合格证书、建立考籍管理档案后方可享受扣除,而非从报名当月开始填报 [3] - 境内学历(学位)继续教育支出按每月400元定额扣除,同一学历(学位)扣除期限不得超过48个月 [3] 住房贷款利息扣除填报要点 - 婚后购买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夫妻双方仅可选择由一方按100%扣除,另一方不能扣除 [4] - 纳税人及其配偶在同一纳税年度内不得同时分别享受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 [5] 住房租金扣除填报要点 - 夫妻主要工作城市相同且无自有住房发生的住房租金支出,只能由一方(承租人)填写扣除 [6] 赡养老人扣除填报要点 - 非独生子女赡养人不得按独生子女填报扣除,只要纳税人有兄弟姐妹均不符合独生子女条件 [7] - 对兄弟姐妹均已去世的纳税人,可从第二年起按独生子女享受扣除 [8] - 被赡养人须为年满60周岁的父母,或子女均已去世的年满60周岁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子女健在的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不符合条件 [9] 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扣除填报要点 - 同一婴幼儿的父母双方填报的扣除比例合计不得超过100%,可选择一方按100%扣除或双方分别按50%扣除,纳税年度内不可变更 [10] - 照护未满三周岁子女的支出按照每个子女每月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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搜狐财经·2025-12-01 04: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