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银行原行长吴华贪腐细节披露:违法发放贷款5亿 被判死缓、终身监禁
21世纪经济报道·2025-12-01 00:09
案件核心事实 - 温州银行原行长吴华因受贿罪、挪用公款罪、违法发放贷款罪、违规出具金融票证罪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 [1][2][3] - 案件由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发布,作为依法惩治金融领域职务犯罪的典型案例 [1][4] 具体犯罪行为 - 2017年利用职务便利审批向某公司发放5亿元保证贷款,年利率8%,并额外收受年利率9.5%的固定回报,通过咨询服务费名义三次收受共计1.42亿余元 [1][2] - 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授信审批、贷款发放等事项上谋取利益,收受他人贿赂1.32亿余元 [2] - 2015年至2017年挪用本单位资金5.08亿余元归个人使用或出借给他人进行营利活动 [2] - 2011年至2018年违反国家规定发放贷款5.01亿余元,造成温州银行账面损失3026万余元 [2] - 2015年至2017年违反规定伙同他人由某银行出具保函,承诺对相关公司3亿元贷款本息承担补足义务 [2] 案件性质与行业影响 - 本案被界定为金融领域典型的权力寻租,符合权钱交易本质 [4][5] - 商业银行行长作为核心决策者,其以公谋私、违法犯罪行为不仅导致银行资金和国有资产流失,更严重破坏金融市场和行业生态 [4] - 司法机关对案件的惩处彰显了严惩银行领域腐败犯罪、切实维护金融安全的坚定决心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