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银行原行长吴华贪腐细节披露:违法发放贷款5亿,被判死缓、终身监禁
21世纪经济报道·2025-12-01 00:09

案件核心事实 - 温州银行原行长吴华因受贿罪、挪用公款罪、违法发放贷款罪、违规出具金融票证罪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 [1][2][3] - 吴华利用职务便利,在2016年为一公司审批发放5亿元保证贷款,年利率8%,并额外收取年利率9.5%的固定回报作为好处费,共计1.42亿余元 [1][2] - 吴华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授信审批、贷款发放等事项上谋取利益,收受他人贿赂1.32亿余元 [2] - 2015年至2017年期间,吴华挪用本单位资金5.08亿余元归个人使用或出借给他人进行营利活动 [2] - 2011年至2018年,吴华违反国家规定发放贷款5.01亿余元,造成温州银行账面损失3026万余元 [2] - 2015年至2017年,吴华违反规定伙同他人由某银行出具保函,承诺对相关公司3亿元贷款本息承担补足义务 [2] 案件性质与影响 - 本案被最高法、最高检列为依法惩处商业银行领域职务犯罪的典型案例 [4] - 吴华作为银行经营活动的核心决策者,其以公谋私、违法犯罪行为导致银行资金和国有资产流失,并严重破坏金融市场和行业生态 [4] - 吴华在正常利息之外以收取虚假咨询服务费的方式获得固定回报,被司法机关认定为金融领域典型的权力寻租,符合权钱交易本质 [5] - 司法机关对吴华依法惩处,彰显了严惩银行领域腐败犯罪、切实维护金融安全的坚定决心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