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禾黄其森如何搞定建行?巨额“安家费”给了这位女高管
第一财经·2025-11-30 12:54

案件核心事实 - 建设银行机构业务部原总经理黄曦因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4年,并处罚金人民币400万元,其上诉被驳回 [1][3] - 黄曦利用职务便利为泰禾集团董事长黄其森实际控制公司进入建设银行特定客户名单等事项提供帮助 [2] - 黄曦与黄其森约定以“安家费”和“薪酬”名义收受钱款,离职后加入泰禾集团 [2] 受贿细节与金额 - 2018年3月,黄曦在辞职前收受黄其森公司以“安家费”名义给予的3000万元 [2] - 黄曦与泰禾集团下属企业签订劳动合同,约定年薪500万元,奖金500万元 [2] - 截至2022年3月13日被调查前,黄曦累计收受财物共计4268万余元,另有1011万余元“薪酬”未支付,此外还非法收受他人财物333万余元 [3] 案件性质与特点 - 该案被最高法、最高检列为政商“旋转门”式腐败的典型案例,涉及在职谋利、离职后“领薪” [1][3] - 此类犯罪常披着“人才引进”、“专家顾问”、“企业高管”等合法外衣,隐蔽性强,查处难度大 [3] 涉案人员背景与关联 - 黄曦自1986年进入建设银行,工作30余年,离职前担任机构业务部总经理,离职后加入泰禾集团任执行副总裁 [4] - 泰禾集团董事长黄其森曾因涉嫌违法被实施留置措施,并于2022年11月恢复正常履职 [4] 金融领域反腐背景 -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近期联合发布金融领域职务犯罪典型案例 [1] - 案例涵盖金融监管腐败及银行、信托等机构人员的职务犯罪,涉及违法放贷、违规出具金融票证、挪用公款等行为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