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广东、湖北、吉林……多省份明确严控财力状况较差地区出台其他育儿补贴政策或提标
搜狐财经·2025-11-30 02:17
国家育儿补贴基础标准与省级实施方案 - 吉林省育儿补贴执行国家基础标准,为每孩每年3600元人民币,对2025年1月1日前出生且不满3周岁的婴幼儿,按应补贴月数折算发放 [1] - 湖北省原则上执行统一的育儿补贴政策和基础标准,补贴标准按就高不就低原则执行,各级补贴资金原则上不叠加享受 [2] - 广东省、北京市及重庆市均要求全市/省执行统一的育儿补贴政策及标准,禁止下级政府自行出台政策或提标 [3] 地方政策衔接与财政责任划分 - 吉林省规定,地市级原有补贴标准高于国家基础标准的可继续执行,但不能与国家政策叠加,低于国家标准的按国家标准执行 [1] - 湖北省明确,已制定本地政策且标准高于国家基础标准的部分,由地方财政自行承担,未制定或标准低于国家标准的按国家标准核发 [2] - 多地方案均强调,已存在的按月或按年发放的地方政策,若标准高于国家标准可延续,但不得与国家标准叠加享受 [1][2] 政策出台的管控与备案要求 - 吉林省、湖北省及广东省均要求,市(州)级或地市级政府拟出台其他育儿补贴政策或提标时,必须加强事前论证评估并报省级主管部门备案 [1][2][3] - 吉林、湖北、广东等地明确规定,县级以下政府不得自行出台新的育儿补贴政策或标准 [1][2][3] - 多地实施方案严格控制财力状况较差、基层“三保”保障不到位或地方政府债务风险较高的地区出台其他育儿补贴政策或提高标准 [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