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部门明确执行口径—— 资源税政策实施更加统一规范
经济日报·2025-11-29 23:02
政策核心与背景 - 财政部与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公告 明确资源税九方面政策执行口径 自今年12月1日起施行 [1] - 政策旨在解决资源税法实施中出现的税目争议 应税产品定义不细化 关联交易价格判定不明确等问题 [1] - 2024年前10个月中国资源税收入达2501亿元 资源税是引导资源合理配置的重要手段 [1] 政策执行口径关键内容 - 明确不缴纳资源税的情形 包括执法机关罚没收缴的应税产品 及工程项目回填自用的砂石黏土等 [2] - 细化争议较大的应税产品定义 如煤炭原矿指未经加工或仅破碎选矸(矸石直径50mm以上)及筛选分类后的产品 [2] - 明确煤炭选矿产品指通过洗选等物理化学工艺去灰去矸后生产的精煤中煤煤泥等 [2] - 明确轻稀土选矿产品指原矿经洗选等初加工产出的矿岩型稀土精矿 [2] 关联交易与征管细则 - 列明关联交易价格明显偏低的4种正当理由 包括执行政府定价 合理区间加价销售 价格含运杂费用等 [3] - 对于非正当理由情形 主管税务机关可按规定调整纳税人的应税产品销售额 [3] - 同步明确减免税计算方法和管理规定 细化不同结算方式下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3] 政策意义与行业影响 - 公告有利于统一政策执行标准 规范征管流程 确保税法实施的公平性与可操作性 [1] - 明确执行口径可消除地区间执行差异 避免征管争议 为税务部门和纳税人提供清晰操作指引 [1] - 政策提升征管效率 避免税款流失 维护国家税收秩序 [1] - 举措是落实税收法定原则 完善地方税体系和绿色税制的重要步骤 [3] - 有利于提升资源税政策落实的精准性稳定性权威性 更好发挥其经济调控作用 [3] - 促进资源全面节约和高效利用 助推绿色发展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