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击“炒币”,十三部门出手
上海证券报·2025-11-29 11:48
会议背景与参与方 - 中国人民银行于2025年11月28日牵头召开打击虚拟货币交易炒作工作协调机制会议 [1] - 公安部、中央网信办、中央金融办、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司法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国家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国家外汇局等十余个关键部门的相关负责同志出席会议 [1] 当前监管成效与形势判断 - 近年来各部门依据2021年中国人民银行等十部门联合发布的《关于进一步防范和处置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的通知》开展打击工作,已取得明显成效 [1] - 近期受多种因素影响,虚拟货币投机炒作有所抬头,相关违法犯罪活动时有发生,风险防控面临新形势与新挑战 [1] 对虚拟货币的定性 - 虚拟货币不具有与法定货币等同的法律地位,不具有法偿性,不应且不能作为货币在市场上流通使用 [1] - 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活动属于非法金融活动 [1] - 稳定币作为虚拟货币的一种形式,目前无法有效满足客户身份识别、反洗钱等方面的要求,存在被用于洗钱、集资诈骗、违规跨境转移资金等非法活动的风险 [1] 未来工作方向与要求 - 各单位需继续坚持对虚拟货币的禁止性政策,持续打击虚拟货币相关非法金融活动 [2] - 各单位需深化协同配合,完善监管政策和法律依据,聚焦信息流、资金流等重点环节,加强信息共享,进一步提升监测能力 [2] - 工作目标是严厉打击违法犯罪活动,保护人民群众财产安全,维护经济金融秩序稳定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