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口再生纸浆监管引关注,业界专家提出《北京共识》
第一财经·2025-11-29 08:46

行业政策与监管动态 - 海关总署等六部门于10月17日联合发布关于规范进口再生纸浆监督监管的公告及《再生纸浆关键指标要求》[2] - 10月31日《再生纸浆》国家标准修订计划获批准下达,由全国造纸工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组织修订[2] - 海关总署在公告中明确要求进口再生纸浆申报时需在报关单备注栏注明生产工艺方法,即“干法”或“湿法”[3] 现行标准问题与专家意见 - 2023年11月实施的《再生纸浆》国家标准为推荐性标准,缺乏强制性约束,且未对进口产品的生物安全、细菌含量等指标作明确限定[4] - 现行标准未设置微生物检测指标,使得部分劣质原料易入关,给海关监管带来难度[4] - 专家指出干法工艺仅通过机械粉碎处理,未经过净化流程,污染物去除效果有限,且存在细菌滋生及火灾、爆炸等安全隐患[4] 行业共识与未来方向 - 专家研讨会达成《北京共识》,提出严格执行进口再生纸浆硬性标准,包括夹杂物含量≤0.50%、不混有放射性物质等[5] - 共识建议国家标准修订时注明干法或湿法生产类型,并提高强度指标要求,以利严格监管[5] - 呼吁加大监督监管力度,对伪报瞒报、品质造假等问题保持零容忍,建立行业警示约束机制[7] 市场数据与产业影响 - 2024年我国进口再生纸浆总量约414万吨,其中以干法工艺生产的约为360万吨,约占国产浆料总量的3.8%[7] - 预计2026-2027年国内浆料总产能将突破350万吨,将进一步降低对进口的依赖[7] - 造纸行业应主动融入国家“双碳”战略,加快绿色技术创新与应用,强化企业主体责任[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