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西大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公告摘要 - 公司于2025年11月1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并于2025年11月1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议案 [1] 激励对象公示情况 - 激励对象名单于2025年11月18日至2025年11月27日在公司内部公告栏进行公示 [2][3] - 公示期间员工可通过电话、邮件及当面反馈等方式提出意见,但截至公示期满,未收到任何组织或个人对拟激励对象名单提出的异议 [3] 激励对象核查方式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核查了拟激励对象的名单、身份证件、劳动合同、担任职务及任职文件等材料 [4]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核查意见 - 列入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均具备《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规规定的任职资格 [5] - 激励对象均为在公司(含分公司及各级控股子公司)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人员 [5] - 激励对象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规定的条件,不存在该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任何情形 [5] - 本激励计划涉及的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单独或合计持股5%以上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6]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激励对象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其作为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