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首次!江苏修法明确推进职务科技成果赋权改革
扬子晚报网·2025-11-28 14:26

法规核心与创新 - 全国范围内首次在法规中明确推进职务科技成果赋权改革 [1][2] - 法规修订重点围绕促进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 构建系统化制度保障 [1] - 法规将于2026年1月1日起施行 [1] 法规主要特色 - 注重科技同经济对接 创新成果同产业对接 创新项目同现实生产力对接 研发人员创新劳动同其利益收入对接等"四个对接" [1] - 加深化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融合是法规主要特色之一 [1] - 建立健全以企业为主导的科技成果转化体系 [1] 赋权改革具体部署 - 利用财政性资金设立的研究开发机构 高等学校需推进职务科技成果赋权改革 [2] - 将权属清晰 应用前景明朗的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赋予成果完成人 [2] - 支持其他研究开发机构 高等学校开展职务科技成果赋权改革 [2] 赋权改革保障机制 - 单位应与成果完成人书面约定所有权份额 收益分配比例 转化成本分担等重要事项 [2] - 对事关国家利益和重大社会公共利益的成果实行赋权成果负面清单制度管理 [2] - 支持按照先使用后付费方式将科技成果许可给中小微企业使用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