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宝莫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东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股东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 公司第一大股东四川兴天府宏凌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兴天府宏凌)持有公司部分股份被质押 [1] - 本次被质押股份不存在负担重大资产重组等业绩补偿义务的情形 [1] 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 截至公告披露日,兴天府宏凌累计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比例超过50% [2] - 其中5,076万股质押股份将于未来半年内到期,占兴天府宏凌持股总数52.49%,占公司总股本8.29%,对应融资余额15,000万元 [2] - 其中2,600万股质押股份将于未来一年内(不含半年内到期部分)到期,占兴天府宏凌持股总数26.89%,占公司总股本4.25%,对应融资余额5,000万元 [2] 融资用途与还款安排 - 本次股份质押所获融资不用于与公司生产经营相关的需求 [2] - 质押期限届满时,兴天府宏凌计划通过自筹资金、股东借款及盘活资产等多元化渠道偿还融资款项 [2] 风险控制与公司治理 - 兴天府宏凌及公司实际控制人资信状况良好,具备资金偿还能力,质押风险可控 [3] - 若出现平仓风险,将采取补充质押、提前还款等措施应对 [3] - 公司实际控制人、兴天府宏凌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3] - 兴天府宏凌的股份质押融资行为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方面产生重大影响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