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珠江投资被出具警示函及监管谈话,涉信息披露不准确
搜狐财经·2025-11-27 10:33

监管处罚决定 - 广东证监局对广东珠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人朱伟航、郑晨光、容向晖采取出具警示函及监管谈话的行政监管措施 [1][2][3] 公司违规行为 - 公司作为债券发行人未及时披露出售转让子公司、三分之二以上监事变动、未能清偿到期债务的重大事项 [1] - 公司2023年债券年报中关联担保、受限货币资金、受限长期股权投资、有息债务逾期情况披露不准确 [1] - 公司2023年债券年报因存货跌价准备、应收账款坏账计提不充分导致相关财务信息披露不准确 [1] 违规行为性质 - 公司行为违反了《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及《公司信用类债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2] - 时任董事长朱伟航、总经理郑晨光、财务负责人容向晖对上述事项负有主要责任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