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地前首富突然“翻脸”,金龙鱼:否认指控!

事件概述:兰世立与益海嘉里(金龙鱼母公司)的法律纠纷与舆论战 - 湖北前首富兰世立因发布指控金龙鱼“用油罐车运食油后不清洗”等言论,被法院终审判定侵犯益海嘉里名誉权,需公开道歉并赔偿30,700元 [2] - 兰世立在公开道歉9天后,于11月20日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向金龙鱼“宣战”,包括申请案件再审及起诉益海嘉里“隐匿收款” [2] - 益海嘉里于11月25日晚发布官方声明,否认兰世立的所有新指控,称其言论为“不实言论”,并表示已退回多付款项,将视情况采取法律手段 [1][4] 名誉权纠纷案判决与执行详情 - 案件一审于2024年4月11日由上海浦东新区法院宣判,认定兰世立侵权,判决赔偿益海嘉里10,000元经济损失及20,000元律师费 [5] - 兰世立不服上诉,二审法院于2024年9月29日维持原判 [5] - 兰世立在收到二审判决当天,因财务输入错误支付了100,000元赔偿款,而非判决的30,700元 [5] - 因兰世立未按期履行判决,法院依法强制执行并冻结其银行账户中的30,700元 [5] - 法院于2025年11月10日解除账户冻结,益海嘉里于11月18日将多付的69,300元退回至代付款方武汉商界文化传媒有限公司账户 [5][6][7] 兰世立的新指控与益海嘉里的反驳 - 兰世立指控益海嘉里在收到10万元执行款后“隐匿收款”,并申请强制执行冻结其全部银行账户,且未退回多余款项 [5] - 益海嘉里反驳称,兰世立在新闻发布会上声称未收到退款、账户仍被冻结等言论均为不实,严重侵犯公司权益 [4][6] - 益海嘉里提供银行回单显示,已于2025年11月18日向武汉商界文化传媒有限公司退回69,300元,备注“退回多打款” [6][7] - 截至11月25日,益海嘉里表示尚未收到法院关于兰世立新起诉的任何通知 [1][8] 益海嘉里子公司合同诈骗罪一审判决 - 益海嘉里子公司益海(广州)粮油工业有限公司(广州益海)于近日收到淮北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刑事判决书 [9] - 一审判决认定广州益海构成合同诈骗罪(从犯),判处罚金100万元,并对安徽华文国际经贸股份有限公司的经济损失18.81亿元承担共同退赔责任 [9] - 金龙鱼及广州益海均不认可一审判决,广州益海已当庭提出上诉 [9][10] - 公司方面辩称,广州益海未参与任何诈骗行为,每次货权转让均获授权确认,采购价格不低于甚至高于市场价格,未获取不当利益 [9] - 由于案件处于上诉期,一审判决未生效,对公司本期及期后利润的影响具有不确定性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