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概述 - 公司拟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江海股份创新研究院有限公司,以构建独立于现有生产体系的战略性技术创新平台 [4][5] - 合资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00万元,其中公司认缴出资3,000万元,持有60%股权,为控股股东,合资公司将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5][19] - 本次投资构成关联交易,已通过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且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6][7] 合资公司结构与治理 - 合资公司股权结构为:公司出资3,000万元(占60%),浙江省交通集团技术研究总院有限责任公司出资1,500万元(占30%),浙江省经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出资500万元(占10%)[5][19] - 合资公司设5名董事组成的董事会,其中公司推荐3名董事,董事长由公司派出董事担任 [20] - 合资公司首期出资1,000万元,各方需在注册成立后180日内按股权比例出资到位 [19] 投资目的与战略影响 - 设立创新研究院旨在弥补现有研发体系短板,聚焦行业技术迭代与公司战略发展需求 [4][5][21] - 合资公司将精准对接新能源、轨道交通、高端电子设备、新型储能等领域对电容器更高性能的要求,以及调频储能、轨道交通能量回收等应用场景的技术需求 [5][21] - 通过搭建产学研平台,整合高校及科研机构资源,开展技术储备以应对行业竞争压力,推动技术突破 [5][21][25] 合作方基本情况 - 合作方浙江省经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截至2025年9月30日,其资产总额为145.43亿元,净资产为114.71亿元,2025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41.88亿元,净利润5.98亿元 [12] - 合作方浙江省交通集团技术研究总院有限责任公司与公司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截至2025年10月31日,其资产总额为101,063.98万元,净资产为97,112.38万元,2025年1-10月营业收入为0元,净利润为-2,887.62万元 [13][15] - 两家合作方均由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全资持有,实际控制人均为浙江省国资委 [11][14]
南通江海电容器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