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胜风能:关于向全资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公司财务资助决策 - 公司于2025年11月2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向全资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1] - 财务资助方式为借款,以自有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广东泰胜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提供,最高额度为12,000万元人民币 [1] - 资金占用费根据实际借款金额按年化3.5%收取,有效期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年 [1] 公司治理与审批程序 - 本次财务资助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经公司股东会审议 [1]
公司财务资助决策 - 公司于2025年11月2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向全资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1] - 财务资助方式为借款,以自有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广东泰胜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提供,最高额度为12,000万元人民币 [1] - 资金占用费根据实际借款金额按年化3.5%收取,有效期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年 [1] 公司治理与审批程序 - 本次财务资助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经公司股东会审议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