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个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确认即将开始!
搜狐财经·2025-11-26 04:09

2026年度个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确认 - 2026年度个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确认将于12月1日开始 纳税人需在每年12月对次年享受的扣除内容进行确认 [1][2] 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 - 扣除标准为父母一方按100%扣除或双方分别按50%扣除 同一子女的合计扣除比例不得超过100% 且一个纳税年度内扣除方式不得变更 [2][3] - 子女全日制学历教育结束后 必须及时在个税App录入终止时间 不得继续享受扣除 [4] - 子女在境外接受教育时 需及时上传境外学校录取通知书、留学签证等佐证资料 [4] 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 - 自学考试考生需在取得一门课程的单科合格证书并建立考籍管理档案后 方可享受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 而非从报名当月开始 [5] - 在中国境内接受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支出 在学历(学位)教育期间按照每月400元定额扣除 [5] - 同一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扣除期限最长不得超过48个月 [5] 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 - 夫妻婚后购买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 经双方约定 只能由一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 另一方不得扣除 [6] - 纳税人及其配偶在一个纳税年度内 不得同时分别享受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 [6][7] 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 - 夫妻主要工作城市相同且没有自有住房而发生的住房租金支出 只能由一方(承租人)填报扣除 双方不得同时填列 [8][9] 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 - 被赡养人是指年满60周岁的父母 以及子女均已去世的年满60周岁的祖父母、外祖父母 子女健在的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不符合扣除条件 [10] - 纳税人有兄弟姐妹时 不得按独生子女填报扣除 对兄弟姐妹均已去世的 纳税人可以从第二年起按独生子女享受扣除 [10] 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 - 纳税人照护未满三周岁子女的相关支出 按照每个子女每月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11] - 父母可以选择一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 或双方分别按50%扣除 同一婴幼儿的双方填报扣除比例合计不得超过100% 且一个纳税年度内扣除方式不得变更 [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