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核心观点 - 宿迁市出台专项政策 构建精细化、多层次、接力式的宠物经济全产业链发展政策体系 旨在打造华东地区宠物经济高质量发展新高地 [1][2] 企业主体培育 - 对首次升规的工业企业最高奖励5万元 [1] - 对首次被认定为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 分别给予最高奖励200万元、100万元、20万元 [1] 企业技术改造 - 对设备投资500-1000万元的技术改造项目给予最高6%奖补 设备投资超1000万元的 超出部分给予最高8%奖补 最高400万元 [1] - 对新获批国家领航级、国家卓越级、省先进级智能工厂分别最高奖励300万元、200万元、30万元 [1] 科技创新 - 对新获一、二、三类新兽药证书 分别给予最高500万元、200万元、100万元一次性奖励 [1] - 新建国家级、省级重点实验室或技术创新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等载体平台的分别最高奖励500万元、200万元 [1] 人才引培 - 对宠物行业企业招引的人才 根据学历层次、职称水平、技能等级等给予3万元—200万元“购房券”和3万元—50万元生活补贴 [2] - 新引进全职在宿迁市宠物经济产业链企业工作的高层次人才 企业提供年薪超过60万元的部分 按30%给予企业奖励 单户企业每年最高奖励30万元 [2] 打造空间载体 - 对年加工产值超10亿元的宠物经济产业园区 给予园区50万元奖励 每新增一个10亿元 再行奖励50万元 [2] - 对江苏首店最高支持100万元 苏北首店30万元 宿迁首店20万元 [2] 建设“宠物友好城市” - 鼓励支持公园、景区、商场、酒店等打造“乐宠空间” 根据其实际发生的改造投资费用一次性给予不超过20万元的资金支持 [2] - 对在宿迁市举办的高水平宠物电商专业展会等公共性活动 给予承办机构实际投入50%的补助 最高补助50万元 [2]
宿迁出台24条举措,打造“华东地区宠物经济高质量发展新高地”
扬子晚报网·2025-11-26 03: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