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背景与核心目标 - 四川省正通过立法回应“家校社”协同共育的关键需求,以构建未成年人全面发展的法治保障网 [1] - 立法旨在从法治层面完善家庭教育工作机制、夯实责任、构建服务体系并强化支持,以保障家庭教育事业发展 [1] 条例草案主要内容与结构 - 《四川省家庭教育促进条例(草案)》共八章47条,包含总则、家庭责任、政府推动、社会协同、学校指导、特别促进、法律责任等部分 [1] - 草案明确强化“家校社”协同育人机制,并规范家长学校建设、家访制度落实等关键环节 [1] 当前家庭教育面临的挑战 - 家庭结构多元化和传统教育模式不适应新需求,与社会节奏加快、教育竞争加剧及心理支持缺位共同构成双重挑战 [2] - 父母或其他监护人主体责任意识不强、认识不到位,存在生而不养、养而不教、教而不当等现象,制约行业发展 [2] 家庭责任的具体规定 - 明确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是家庭教育第一责任人,需树立家庭是“第一课堂”、家长是“第一任老师”的责任意识 [4] - 要求父母主动陪伴、学习家庭教育知识、掌握科学方法,并强调分居或离异任何一方不得拒绝履行责任 [4] - 父母需与学校、社区等密切配合,当亲子冲突激烈时应积极寻求学校、社区或专业机构帮助 [4] - 依法委托他人照护未成年人时,父母需评估被委托人品质与健康状况,并履行告知和保持联系义务 [4] 政府责任与服务体系构建 - 明确各级政府应在家庭教育工作中发挥主导作用,以解决服务供给不足的问题 [5] - 省人民政府需统筹建设家庭教育信息化共享服务平台,开设公益性网上家长学校和网络课程 [5] - 县级以上地方政府需制定专项规划,将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纳入城乡公共服务体系和政府购买服务目录,并安排专项经费 [5] - 政府需组织部门加强监管,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畅通家校沟通渠道 [5] 社会协同与社区支持 - 鼓励社会组织、企业、公益机构等多元主体参与家庭教育服务 [1] - 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可依托社区设施设立社区家长学校等指导服务站点 [5] - 社区家长学校应与辖区内学校建立协作机制,共享师资、课程等教育资源 [5] 法律责任与条例执行 - 草案专设“法律责任”章节,以确保各方责任落到实处 [6] - 家庭教育服务机构若未依法登记或活动中违法,将由相关部门依法处理 [6] - 父母或其他监护人若拒不履行监护教育职责并放任未成年人不良行为,公安机关可予以训诫 [6]
四川拟出台家庭教育促进条例,如何“依法带娃”?
每日经济新闻·2025-11-26 02: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