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担保事项概述 - 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1月24日为其全资子公司广东金发科技有限公司提供了两项担保:一项是与中国进出口银行广东省分行签订合同,担保最高债权额为人民币44,000.00万元;另一项是与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清远分行签订合同,担保最高本金余额为人民币9,000.00万元 [1] - 同日,公司另一全资子公司珠海金发生物材料有限公司为其全资子公司辽宁金发生物材料有限公司提供担保,与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签订合同,担保最高余额为人民币5,000.00万元 [2] - 被担保方广东金发和辽宁金发生物均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且上述担保均无反担保安排 [3] 内部决策与额度使用 - 本次担保事项已分别于2025年4月18日和2025年5月20日通过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在批准的年度担保额度范围内执行,无需另行审议 [4] - 为广东金发提供的年度担保额度为人民币35亿元,本次担保前余额为104,330.65万元,担保后余额增至157,330.65万元,剩余可用额度为192,669.35万元 [4] - 为辽宁金发生物提供的年度担保额度为人民币10亿元,本次担保前珠海生物对其担保余额为52,967.28万元,担保后余额增至57,967.28万元,剩余可用额度为42,032.72万元 [4] 担保协议核心条款 - 与进出口银行的合同担保期限为2025年11月24日至2026年12月31日,担保方式为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为每笔主合同债务到期后三年 [7][9][10] - 与广发银行的合同担保最高本金余额为9,000.00万元,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自主合同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10][13][14][16] - 与浙商银行的合同担保期限为2025年11月24日至2026年11月24日,担保最高余额5,000.00万元,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依据不同业务类型约定为相关债务到期或垫款之日起三年 [16][18][19][20][21] 担保背景与公司立场 - 公司认为担保是为满足子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需要,有利于其持续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发展战略 [21] - 由于被担保对象为全资子公司,公司能对其经营进行有效管理并及时掌握其资信情况,因此认为担保风险可控 [21] - 董事会意见认为本次担保有利于保障公司生产经营稳定及长远发展,担保风险总体可控,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21] 公司累计担保情况 - 截至2025年11月24日,公司及其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232.20亿元,占公司2024年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比例为129.27% [22] - 所有对外担保均系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且公司不存在任何逾期担保的情形 [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