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亨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全资孙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担保事项概述 - 公司为全资孙公司亨通(内蒙古)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与中信银行苏州分行签署《保函授信额度协议》[2] - 担保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限根据各具体保函分别确定[2][4] - 本次担保不存在反担保[2] 内部决策程序 - 公司于2025年11月24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担保议案[3] - 根据相关规定,本次担保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3] - 董事会表决结果为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5] 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 担保人为浙江亨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授信人为中信银行苏州分行,被担保人为亨通生物[4] - 担保范围包括保函赔付金额及相关利息、罚息、实现债权的费用等[4][5] 担保必要性及合理性 - 担保系为满足亨通生物经营发展需要,保证其工程项目顺利推进,符合公司长远发展战略[5] - 董事会认为担保有利于推进亨通生物工程项目建设,不会对公司正常运营产生不利影响[5] 累计担保情况 -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44,239.58万元[5] - 担保余额占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12.95%,均为对下属控制企业的担保[5] - 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形,也不存在对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的担保[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