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钱啦!贵州人注意了,即将开始确认
搜狐财经·2025-11-25 07:55

文章核心观点 - 2026年度个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确认将于12月1日开始,纳税人需对次年享受的7项扣除内容进行确认[1] - 操作存在易错细节,漏填或错填可能导致少享优惠或引发税务风险,文章旨在提供填报指南以帮助顺利享受扣除[1] 子女教育扣除 - 填报同一子女的合计扣除比例不得超过100%,父母可选择一方100%扣除或双方各50%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可变更[2] - 子女全日制学历教育结束后,必须及时录入终止时间,不得继续享受扣除;境外就读需及时上传录取通知书、留学签证等佐证资料[2] 继续教育扣除 - 报名自学考试不能从报名当月开始扣除,需在取得单科合格证书、教育部门建立考籍管理档案后方可享受扣除[4] - 境内学历(学位)继续教育支出按每月400元定额扣除,同一学历扣除期限不得超过48个月[4] 住房贷款利息扣除 - 婚后购买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夫妻双方不得均按100%扣除,只能选择由一方100%扣除[6] - 纳税人及其配偶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得同时分别享受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7] 住房租金扣除 - 夫妻双方主要工作城市相同且无自有住房,只能由一方(承租人)填报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9][10] 赡养老人扣除 - 非独生子女赡养人不得按独生子女填报,只要纳税人有兄弟姐妹即不符合条件;兄弟姐妹均去世的,可从第二年起按独生子女享受[12] - 被赡养人需为年满60周岁的父母,或子女均已去世的年满60周岁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子女健在的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不符合条件[13] 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扣除 - 同一婴幼儿的父母双方填报的扣除比例合计不得超过100%,可选择一方100%扣除或双方各50%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可变更[15][16] - 照护未满三周岁子女的支出按照每个子女每月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