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出台民营经济促进条例
大众日报·2025-11-25 01:04

法规概述 - 《山东省民营经济促进条例》于2024年11月20日经省人大常委会通过,将于2026年1月1日起施行,共设八章六十四条 [2] - 条例旨在将国家法律中对民营经济平等对待、平等保护的要求落实下来,并将山东省在民营经济促进工作中的有效做法固化为法规制度 [2] 公平竞争与市场准入 - 条例坚决破除市场隐性壁垒,健全完善民营经济组织市场准入领域公平参与市场竞争的制度机制 [2] - 严格落实国家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和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及时清理废除妨碍全国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 [2] - 禁止在招标投标和政府采购中限制或排斥民营经济组织的具体情形 [2] 要素支持与融资促进 - 条例设置“要素支持”专章,针对融资难融资贵问题,从拓宽融资渠道、助企增信、提升金融服务能力等方面加强制度供给 [3] - 规定鼓励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优化民营经济组织授信评价机制,合理设置不良贷款容忍度,加大首次贷款、信用贷款、中长期贷款支持力度,开展产业链供应链金融服务 [3] - 还对涉企资金直达快享、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自主评审和产教融合人才培养等制度进行了规定 [3] 权益保护与政府履约 - 条例完善政府诚信履约机制和政务失信惩戒制度,围绕加强账款支付保障工作强化预算管理,设置账款拖欠协商调解处置程序 [3] - 规范涉企检查,完善分级分类监管、联合执法、审慎监管等制度,禁止乱收费、乱罚款、违规异地执法,依法防止和纠正趋利性执法 [3] 高质量发展与服务保障 - 支持民营经济组织在战略性新兴产业、未来产业领域投资创业,参与先进制造业强省建设 [3] - 细化支持民营经济组织参与重大项目建设的工作机制,推进基础设施竞争性领域向民营经济组织公平开放 [3] - 构建亲清政商关系,建立政企沟通机制,将企业诉求快速办理、惠企政策免申即享等经验做法予以固化 [4] 后续实施计划 - 省发展改革委表示将围绕条例确定的基本原则和制度框架,加快制定出台一批配套的实施细则和具体政策,让条例规定可操作、能落地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