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育儿补贴制度实施方案》印发 尽快申请 逾期视为放弃
四川日报·2025-11-24 06:36

政策实施要点 - 政策自2025年1月1日起实施 对符合规定的3周岁以下婴幼儿发放补贴 直至其年满3周岁 [1] - 育儿补贴按年发放 现阶段执行国家基础标准 为每孩每年3600元 [1] - 对于2025年1月1日以前出生的婴幼儿 首次申请需在2025年12月31日前提出 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当年资格 [1] 补贴申请与发放 - 提供线上和线下双重申请渠道 线上可通过支付宝、微信平台的"育儿补贴"申领入口办理 线下需至婴幼儿户籍所在地乡镇政府或街道办事处现场办理 [1][2] - 各县市区应在每个季度的第2个月初向上个季度审核确认的对象发放补贴 [2] - 作为首次发放 多地如攀枝花、广安市邻水县等暂不按季度方案执行 反馈将在11月至12月陆续发放 [2] 补贴政策细则 - 根据育儿补贴制度发放的补贴免征个人所得税 [1] - 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特困人员等救助对象认定时 育儿补贴不计入家庭或个人收入 [1] - 各市州应执行统一政策及标准 县级以下政府不得自行出台育儿补贴政策或标准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