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华锐精密工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6,408,202股,发行价格为31.21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99,999,984.42元 [2] - 扣除不含税的发行费用人民币2,617,366.23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97,382,618.19元 [2] - 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并由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 [2] 资金监管协议签订 - 公司已与保荐机构招商证券、存放募集资金的中国建设银行株洲市分行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3] - 截至2025年11月11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余额为198,199,984.42元,该专户仅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贷款项目 [3] - 协议规定保荐机构可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并每半年度进行一次现场检查 [5] 股东权益变动 - 本次权益变动源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对象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肖旭凯先生 [10][11] - 权益变动前,实际控制人肖旭凯、王玉琴及高颖合计控制公司33,551,280股,占发行前总股本38.4939% [11] - 权益变动后,实际控制人合计控制公司39,959,482股,占发行后总股本42.7063%,控制权进一步巩固 [12][56] 发行股票具体细节 - 本次发行股票类型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面值为1.00元/股 [35][36] - 发行数量为6,408,202股,未超过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 [37] - 发行对象肖旭凯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转让 [43] 发行对公司影响 -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增加6,408,202股限售流通股,实际控制人股权比例从38.49%提升至42.71% [56] - 募集资金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贷款,以增强长期盈利能力和抗风险能力 [57] - 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主营业务及治理结构发生重大变化 [56][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