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核心观点 - 部分理财公司利用信托专户估值规则进行“打榜”操作 通过短期操纵业绩或不当展示收益制造高收益幻觉 以吸引投资者并扩大产品规模 这种行为涉及新老产品之间的利益再分配 并可能误导投资者 [2][4] - 理财产品“打榜”等不正当竞争行为屡禁不止 根源在于银行净息差收窄背景下对财富管理中间业务收入及理财规模的强烈诉求 [2][11] - 监管机构已关注并出台相关规定以规范理财产品过往业绩展示及销售行为 旨在防止误导投资者 [10] - 投资者需理性看待短期高收益展示 应关注产品的长期业绩、业绩比较基准及风险指标 [11][12] 理财产品“打榜”的新操作模式 - 一种新的“打榜”方式是利用信托专户的T-1估值规则进行“估值套利” [4] - 具体操作是理财公司将多只产品资金汇集于同一信托专户形成“资金池” 投资经理在交易日(T日)收盘后 利用信托可按前一日(T-1)净值申赎的规则进行双向套利 [4] - 当市场上涨时 安排打榜新产品以较低的T-1净值申购 全额捕获T日上涨收益 当市场下跌时 安排其以较高的T-1净值赎回 将当日亏损转嫁于资金池 [4] - 此操作将本属于众多老产品持有人的收益 定向转移至少数打榜新品 实现新老产品之间的利益再分配 [4] 理财产品收益展示的现状与问题 - 银行渠道通过不同花样的收益展示法 容易让投资者陷入“高收益幻觉” [6] - 部分银行APP在理财首页设置“金榜”专区 展示不同持有周期产品 但突出显示的收益期限各异 例如日开型产品显示成立以来年化收益率5.25% 14天持有型产品显示近一个月年化收益6.54% 30天持有型产品显示近一个月年化收益5.67% [6] - 上述展示的日开型、14天及30天持有型产品成立时间均在3个月以内 属于R2较低风险等级的固定收益类产品 但其展示的高年化收益率基本难以持续达到 [8] - 全市场存续开放式固收类理财产品(不含现金管理类产品)的实际收益水平远低于部分展示数据 截至11月16日 近1个月年化收益率平均水平为3.15% 近6个月为2.42% 近1年为2.32% [8] 行业背景与监管动态 - 银行净息差下行 导致其从“卷表内规模”转向“卷财富中收” 银行理财规模诉求仍然较强 [11] - 在“规模情结”下 理财公司不正当竞争做法迭出 包括已被叫停的平滑信托、理财壳产品“打榜”、收盘价估值、自建估值模型等绕开“资管新规”的操作模式 [11] - 中国银行业协会于2023年11月发布《理财产品过往业绩展示行为准则》 规范展示要求并需添加醒目风险提示 [10] - 金融监管总局于2025年7月发布《金融机构产品适当性管理办法》 禁止通过操纵业绩或不当展示等方式误导或诱导客户 该办法将于2026年2月1日起施行 [10] 对投资者的建议 - 投资者需理性看待理财产品展示的短期高收益 短期业绩有很多偶然因素 [11] - 投资者应拉长产品投资期限考察理财产品的“长跑能力” 并关注长期业绩 [11] - 投资者可以结合业绩比较基准对比 初步判断产品运作是否达到预设目标 [11] - 关注产品收益波动率和最大回撤等风险指标 有助于选取更适合自身的产品 [12]
通过“打榜”制造高收益幻觉,理财产品是在透支信任吗?
搜狐财经·2025-11-21 15: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