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租赁市场纠纷概况 - 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在2022年1月至2025年6月期间受理住房租赁纠纷案8500余件,案件数量呈持续快速增长态势[1] - 超过七成案件涉及中介公司,这些中介公司多以被告身份应诉,成为纠纷的主要源头[1] 典型纠纷案例与司法认定 - 法院认定出租人在收取定金后擅自将三居室改为四室构成对租赁条件的重大变更,构成缔约过失责任,判决全额退还定金2100元[2] - 在承租人提前退租的押金纠纷中,法院认定承租人单方搬离构成违约,但未一概认可合同约定的高额违约金(如月租金200%),而是结合履行情况、当事人过错程度等因素对过高违约金予以调减[3][4] - 法院判决在调整后的违约金足以弥补出租人损失的情况下,出租人无正当理由继续扣留押金3600元,须将押金退还承租人[4] 行业新规与市场影响 - 《住房租赁条例》于9月15日正式施行,对房屋安全、押金退还、租金稳定性及租赁备案等长期困扰租赁市场的问题作出明确规定[2] - 条例明确禁止将厨房、阳台等非居住空间单独出租用于居住,并规定单间租住人数上限和人均最低租住面积应符合当地标准,以遏制非法群租行为[2] - 条例厘清押金性质,强调除合同约定情形外出租人无正当理由不得扣减押金,并规定住房租赁经纪机构等不得代收、代付租金和押金,从资金流向上防范风险[3] 市场实践与风险防范 - 行业实践中需注意辨别机构类型,审查合同主体和收款主体,以确定押金的追索依据[5] - 针对“阴阳合同”或口头约定引发的争议,若双方均认可以口头约定为准且不损害第三方利益,可按口头约定处理;若对是否存在口头约定有争议,则按“谁主张谁举证”原则分配举证责任[5] - 认定租金涨幅是否合理应结合当地政府租金监测机制公布的租金水平信息,并综合考量房屋具体情况[5]
向租房陷阱亮剑 司法护航“住有所居”
中国青年报·2025-11-21 07: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