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政府引导基金跨省合作模式兴起 - 传统属地化模式导致产业重复投资、同质化竞争加剧,资金使用效率大打折扣,不利于全国统一大市场构建[1] - 近期地方政府引导基金与国资跨省市合作设立基金的案例密集涌现,标志着合作共赢、资源共享的新探索[1] 近期跨省合作基金案例 - 湖北省与珠海市国资联合设立湖北江城华发产业投资基金,总规模100亿元,首期规模10亿元,重点投向集成电路、光通信等硬科技领域[2] - 安徽省与河南省共同出台方案,鼓励以市场化方式设立产业基金,采用基金招商等方式承接东部产业转移[2] - 广东省粤科金融集团与7个省份签约7只省际协同发展母基金,总规模超170亿元,已落地浙江、辽宁、江西等省际合作基金[2] - 国内VC机构基金中同时出现两家及以上政府LP的现象较为普遍,但跨省合作设立一只政府引导基金的新模式尚不常见[2] 跨省合作模式的核心驱动力 - 政策驱动:“国办一号文”严格控制区县政府设立政府投资基金,审批权提级至市级政府,单一地区设立基金难度加大[5] - 产业协同驱动:地理相连、产业结构相似地区可避免同质化竞争,项目落地任意一城都可能对另一城带来产业辐射,提升区域整体竞争力[5][6][7] - 资源优化驱动:两地合作有助于分享优质GP资源,借助头部GP把好项目招引到当地,尤其适合产业覆盖面广的CVC完成多地返投任务[7] 跨省合作面临的挑战与建议 - 核心痛点是利益分配协调难度大,跨省合作缺乏国家层面统筹,需两省自行协调税收、产值分配,难度显著增加[9] - 区域间政策壁垒与标准不统一增加协同成本,如三省一市返投标准不统一,跨区域项目税收与价值归属认定困难[10] - 建议推动成立一体化母基金联盟,建立统一返投认定标准与激励政策,并实现产业链、价值链、资本地图的对齐,建立利益共享和投资决策机制[10]
地方国资开始“搭伙”设基金,利益协调与机制保障是关键
证券时报·2025-11-21 00: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