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一步加强养老机构预收费监管
人民日报·2025-11-20 22:21
政策核心内容 - 民政部与金融监管总局联合印发《养老机构预收费存管工作指引》以加强预收费监管并健全商业银行第三方存管制度 [1] - 政策旨在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 [1] 账户管理要求 - 预收费专用存款账户用于存放和管理养老机构向老年人预收的押金、会员费及按规定留存的风险保证金 [1] - 养老机构撤销专用存款账户需预先向民政部门报告存管资金处置方案 且自报告之日起不得再收取押金和会员费 [1] - 养老机构原则上需通过存管银行收取押金和会员费 若通过其他支付机构或现金收取 须在收取当日或至迟次日将资金划转或存入专用存款账户 [1] 资金使用与退费规定 - 存管资金用于支付老年人突发就医费用时 存管银行可容缺办理 养老机构须在老年人就医后7个工作日内补齐相关佐证材料 [1] - 应当退费时 养老机构须及时提交退费申请 存管银行核对信息后须在申请提交当日或至迟次日按原渠道一次性退还剩余费用 [1] 风险监控机制 - 当专用存款账户出现大额交易、可疑交易、高风险交易或非指定用途交易等资金异常流动情形时 除办理退费外 存管银行不得为其办理支出 并需向民政部门作出风险提示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