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凰航运(武汉)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的公告

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 凤凰航运于2025年11月20日下午14:30在武汉市江汉区江兴路13号鸿鹄科技园1栋7楼会议室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1][2] - 会议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网络投票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及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 时间涵盖2025年11月20日9:15至15:00 [1] - 会议由董事长兼总经理王岩科主持 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 会议召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 [2] - 除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聘请律师在现场外 其他参会人员以视频方式参加会议 [3] 议案审议与表决结果 - 议案一《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获得通过 总表决同意股数为201,767,445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7256% 反对股占2.0599% 弃权股占0.2145% [4] - 在中小股东表决中 该议案同意股数为28,551,893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5.8761% 反对股占12.7918% 弃权股占1.3321% [5] - 议案二《关于提名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获得通过 总表决同意股数为202,359,745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0124% 反对股占1.6059% 弃权股占0.3816% [5] - 在中小股东表决中 该议案同意股数为29,144,193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7.6576% 反对股占9.9726% 弃权股占2.3698% [6] 法律意见与文件 - 国浩律师(武汉)事务所律师黄茜、胡云出具法律意见 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 决议合法有效 [7] - 本次股东大会备查文件包括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以及法律意见书及其签章页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