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深圳入选!国际化消费环境建设试点城市拟入选名单公示
南方都市报·2025-11-20 13:22

政策背景与目标 - 财政部和商务部于今年9月发布《关于开展国际化消费环境建设工作的通知》,旨在落实大力提振消费的决策部署,支持试点城市培育建设国际化消费环境 [2] - 政策核心目标是强化"购在中国"品牌打造,丰富优质商品和服务供给,创新多元化消费场景,提升国际化服务水平,以吸引境外旅客入境消费并满足多样化、品质化需求 [2] - 政策计划支持15个左右符合条件的城市开展试点,政策实施期为两年 [3] 试点城市名单 - 财政部于11月20日公示了国际化消费环境建设试点城市拟入选名单,共包括15个城市 [1][2] - 具体入选城市为北京、天津、上海、南京、杭州、厦门、青岛、武汉、长沙、广州、深圳、重庆、成都、昆明、西安 [2] 主要支持方向 - 支持方向包括丰富高品质消费供给、优化涉外支付服务及提升国际化服务水平三大领域 [3] - 围绕国际化消费环境建设,聚焦知识产权、数字、绿色、智能、文旅、体育、国潮等主题,支持重点商圈改造提升和创新多元融合消费场景 [3] - 支持培育富有时尚引领度和国际影响力的本土品牌,并大力发展离境退税服务,包括增加退税商店、丰富退税商品和优化退税流程 [3] 支付服务体系优化 - 支持完善多层次、多元化支付服务体系,优化境外银行卡使用环境,提升涉外重点场所外卡POS机覆盖率 [3] - 支持商户安装或升级外卡POS机设备,并优化现金使用环境,支持增设外币兑换点和兑换机等多币种兑换服务 [3] - 推进商户现金备付工作,实现零售、餐饮、文旅、交通等消费场景的全覆盖 [3] 国际化服务设施与体验 - 支持完善重点场所的多语种标识,增设行李寄存、引导服务台等便利设施,并投放多语种翻译工具 [4] - 支持餐饮、住宿、零售等重点商户提供多语种产品及服务清单,以丰富入境旅游产品供给 [4] - 联合高校和培训机构增加小语种志愿者服务,并组织工作人员开展外语接待、支付指导、旅游咨询等业务培训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