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挥人民政协作为专门协商机构作用的重大意义 - 人民政协是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重要渠道和专门协商机构,具有集协商、监督、参与、合作于一体的特点,是科学、有效、管用的制度安排[2] - 有利于彰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的显著优越性,实现党的领导、统一战线、协商民主的有机结合,在全过程人民民主制度程序中发挥重要作用[3] - 有利于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通过制度化安排集中各方面意见和建议,广纳群言、广集众智、广谋良策,促进科学民主决策[4] - 有利于把党中央决策部署转化为社会各界的广泛共识和自觉行动,形成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的生动局面[5] 发挥人民政协作为专门协商机构作用的着力重点 - 强化理论武装,坚持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统揽工作的总纲,推动各党派团体和各族各界人士实现政治上团结合作、思想上共同进步[7] - 深入协商议政,聚焦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动高质量发展等重点难点热点问题,开展跨领域、跨学科的专题研究[8] - 开展民主监督,聚焦"十五五"规划实施中的重大问题等开展民主监督,综合运用会议监督、视察监督、提案监督等多种监督形式[9] - 广泛凝聚共识,落实党中央关于坚持好发展好完善好我国新型政党制度的决策部署,支持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在政协更好履职尽责[10] - 树立系统观念,加强政协协商同其他协商渠道的协同配合,拓展协商内容,丰富协商形式,规范协商程序[11] 持续提升人民政协作为专门协商机构的履职效能 - 毫不动摇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健全落实党对政协工作领导的组织体系和制度机制,确保党中央大政方针和决策部署在政协得到全面贯彻[13] - 牢牢把握人民政协性质定位,深刻认识人民政协不是国家权力机关,发挥专门协商机构作用的主要工作是协商建言[14] - 健全专门协商机构工作制度机制,优化重点协商方案生成机制,健全深度协商互动、意见充分表达、广泛凝聚共识的机制[15] - 推进政协委员和机关干部"两支队伍"建设,按照"懂政协、会协商、善议政,守纪律、讲规矩、重品行"的要求教育引导政协委员[16]
充分发挥人民政协作为专门协商机构作用(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
人民日报·2025-11-20 0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