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洛凯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施“洛凯转债”赎回暨摘牌的最后一次提示性公告

赎回条款触发与执行 - 公司股票自2025年9月12日至10月10日连续15个交易日收盘价不低于当期转股价15.33元/股的130%(即19.929元/股),触发可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 [5][8] - 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10月10日决议行使提前赎回权,将按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赎回全部未转股的可转债 [5] - 赎回条款规定在转股期内,若公司股票连续30个交易日中至少有15日收盘价不低于转股价130%,或可转债未转股余额不足3000万元时,公司有权赎回 [7] 关键时间节点 - 最后交易日为2025年11月17日,自11月18日起可转债停止交易 [2][14] - 最后转股日为2025年11月20日,赎回登记日同为11月20日 [3][6] - 赎回款发放日为2025年11月21日,可转债将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摘牌 [6][15] 赎回价格与财务细节 - 赎回价格确定为100.0384元/张,其中面值100元,当期应计利息0.0384元 [4][8][9] - 当期应计利息计算基于票面利率0.40%,计息天数为35天(自上一个付息日2025年10月17日至赎回日2025年11月21日) [9] - 个人投资者税后实际赎回金额为100.0307元/张,税率为利息额的20%;居民企业及符合条件非居民企业税前赎回金额为100.0384元/张 [10] 投资者操作提示 - 投资者需在最后转股日2025年11月20日收市前,将所持可转债按15.33元/股的转股价转换为公司股票 [3][4] - 未在期限内转股的可转债将被强制赎回,赎回登记日后所有未转股可转债将被冻结 [11][16] - 存在质押或冻结的可转债需在停止交易日前解除,否则将因无法转股而被强制赎回 [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