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浦东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涉及诉讼的进展公告
诉讼案件进展 - 案件当前处于重审一审判决阶段,上市公司全资子公司浦建集团为被告之一[2] - 涉案标的为上海市浦东新区黄浦江沿岸E8E10单元E23-4、E24-1、E19-1地块国有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在建工程[2] - 重审一审判决结果为:解除原告亚龙公司与被告浦发集团等方的合资合作开发法律关系;被告浦发集团向原告亚龙公司支付补偿款人民币2.25亿元;驳回原告亚龙公司的其余诉讼请求[6] - 案件受理费及财产保全费合计人民币25,781,800元,由原告亚龙公司负担24,647,400元,由被告浦发集团负担1,134,400元[6] - 本次判决为重审一审结果,相关当事人仍具备上诉权利,法定上诉期限尚未结束,暂无法判定是否为最终结果及对公司损益的影响[2][6] 2025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 - 公司实施2025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8元(含税)[10][13] - 利润分配以总股本970,256,000股为基数,共计派发现金红利77,620,480.00元(含税)[13] -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已经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及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10]